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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就医时被医生摸胸”女子称在治疗过程中遭医生强制猥亵

来源:yren 更新时间:2024-12-22 12:06 发布时间:  浏览:376
核心提示:前言2022年11月郑女士发帖,说自己在桂林就诊时,遭医生程某猥亵,希望引起社会对这类滥用医疗职权行为的广泛重视。警方立即介入调查,很快就确认了程某实施的性骚扰与强制猥亵犯罪事实。大家印象中的医生都是,温文尔雅,高学历高素质,有良好修养的一群人。程医生到底做了什么过分

前言

2022年11月郑女士发帖,说自己在桂林就诊时,遭医生程某猥亵,希望引起社会对这类滥用医疗职权行为的广泛重视。

警方立即介入调查,很快就确认了程某实施的性骚扰与强制猥亵犯罪事实。

大家印象中的医生都是,温文尔雅,高学历高素质,有良好修养的一群人。

程医生到底做了什么过分的事?


案件回顾

2021年11月19日,郑女士因工作需要从湖北来到广西桂林出差。第二天,郑女士开始出现急性肠胃炎症状,伴有恶心、呕吐和腹痛等。

郑女士来到桂林市某三甲医院就诊,经检查确诊为急性肠胃炎,当即住院进行治疗。

11月21日深夜,郑女士正在输液房输液。这时,急诊科主治医生程某进来,声称要对郑女士进行“检查”。

当时郑女士身体不适,加上对医生天然的信任,没有过多怀疑。


可没有想到的是,程某趁机对郑女士进行多次胸部和下体的触摸,引起郑女士强烈不适。

输液一结束,郑女士就迫不及待地回到病房休息,希望能尽快逃离程某的魔爪。然而,当天清晨,郑女士突然接到程某的电话,她这才惊觉程某并非要做检查。

程某在电话中声称郑女士“像自己前女友的类型”,而且他“刚离婚,感情生活不顺”,这才一时冲动致使“碰到了不该碰的地方”。


程某的语气雀跃,似乎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得意和兴奋。郑女士这才意识到,自己遭遇性骚扰。

她不仅当场向医院投诉,而且立即报警到公安机关,并提供了程某的电话录音作为证据。

程某随后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,对其作出刑事拘留。这起案件也由此进入司法程序。

以案释法

根据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,

“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,强行实施淫秽行为的,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这就是强制猥亵罪。

本案中,程某医生利用自己的医生身份,在患者郑女士连续3天的住院就医期间,对其多次触摸胸部、下体等隐私部位。

郑女士当时身体不适,无法反抗或逃离,完全处在程某的控制之下。

程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郑女士的身体权、性自主权,使其在治疗过程中遭受严重的创伤和痛苦。

这明显构成利用被害人“无法抗拒的环境”,对其实施猥亵行为,属于强制猥亵罪。


程某作为郑女士的主治医生,不仅没有给予适当治疗,反而利用医患关系占有郑女士身体,这是一个极为恶劣的医德行为。

医生应该保护患者的身体安全与合法权益,程某却恰恰利用专业地位对患者进行侵害,其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权力的滥用,这会严重损害人们对医疗机构与医生的信任。

因此,强制猥亵罪加重了程某的刑事责任,这也符合我国现行法律精神。

综上,本案中的程某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,加重程某的个人刑事责任,也应该由医疗机构及卫生主管部门给予处分。

只有综合执法和行政处罚,才能切实惩治此类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行为,彰显法律的严肃性。


案件启示

第一,高学历与高社会地位未必带来安全感。

作为女性高学历群体,郑女士本应该受到更好的保护。

然而,在遭遇侵害时,她仍然处于弱势,这提示我们,不要因为高学历或社会地位就忽视自身权益,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说“不”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。

第二,医患关系的本质是不平等的。

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由于身体原因处于较弱势,更易遭受侵害与伤害。

因此,我们选择医生或医院时一定要慎重,遇到问题也要有勇气指出并举报。

只有患者主动监督医疗过程,才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医生的行为,防止权力的滥用。


第三,真正杜绝性侵害,唯有坚持不懈。

我国每天就发生数起性侵案件,可见加害人根本不把法律当回事。要真正改变这一现状,唯有坚决持续不断的预防与处罚。

只有严厉的法治及时发现和惩治此类犯罪,才能真正达到震慑作用,改变潜在加害人的行为动机,从根源上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。

第四,“乖巧效应”很害人

“乖巧效应”是指女性在面对不公正或受害时,由于社会规训的影响而选择沉默和忍让,不敢直接反抗或发声维权的一种社会现象。

传统观念中,女孩就该温柔贤惠,不惹是生非。

而这种效应使许多女性在遭受性骚扰、性侵害或家庭暴力时都不敢反抗,选择忍气吞声。

这让施暴者更加肆无忌惮,也导致女性在职场中很难争取到与能力相符的机会与回报,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得不到应有的权利与利益。


要消除“乖巧效应”需要从多方面着手:

1. 家庭教育要鼓励女孩从小就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和主见,培养独立与自信的品质。

2. 进行性别平等教育,消除定型化的性别角色观念,让每一个人都能独立发展自身潜力。

3.丰富女性维权知识,鼓励女性在面对问题时敢于说“不”,并采取进一步行动积极维权。

4.完善法律制度,对性别歧视与暴力行为采取严厉制裁,让加害人得不到逃避法律制裁的机会。

5.媒体和公众人物应该积极引导,树立女性勇于发声和追求自我实现的榜样,消除对这些行为的歧视与非议。

只有通过上下同心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,才能够真正改变这一现状,实现性别的真正平等与自由。这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,但唯有坚定的信念和行动,才能达到最终的目的。

写在最后

郑女士勇敢地发出声音并采取行动维权,这不仅保护了自己的权益,也鼓励更多女性跳出“乖巧”的怪圈,敢于说“不”。

唯有消除性别歧视与各种形式的暴力,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平等与人道。

这起案件对所有的女性来说都是一个警醒,敢于发声与维权,是女性走向真正安全的唯一出路。

法治与制度也需要不断进步,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更好地预防犯罪,维护人身权利,这就需要社会共同努力。

关键词:医生 头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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